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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(规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:
为指导和推动建筑信息模型(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,BIM)的应用,我部研究制定了《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15年6月16日
附件下载:
1、 | 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 |
上一页: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(示范文本)的通知 建标[2015]124号 | 下一页:关于印发《江西省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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